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行为的赔偿标准

时间:2024-04-27 作者:南阳律师

你好,开发商一房二卖属于违约行为,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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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开放商又将房屋卖于他人,导致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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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后果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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