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样判债务繁重的人还债?,法律怎样规定

时间:2024-04-18 作者:南阳律师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且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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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来看,一般借款纠纷除了有欠条之外,还需要有证据证明有借款事实发生。当事人有欠条证明借款来事实的,可以将欠条作为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自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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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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