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房供暖交超高费合理吗、

时间:2024-04-15 作者:南阳律师


商业取暖费属于非居民住宅范围的,应当按照商服收取热费。 商业属于经营、盈利性的,水、电、暖的收费标准,所以本身就要比普通住宅用房的要高一些。
商用建筑、民用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取暖费:
1、建筑面积是你房产的实际所有面积;
2、建筑本身也会吸收热量并提升温度,且有助于房间温度上升;
3、公共部分的取暖费用,由所有住户按面积均摊;
所以,取暖费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
如果是尚未交付的房子没有取暖费的,已交付而没有入住的应该在本年度供暖季开始之前,到相应的供暖公司提交申请停止供暖,申请成功的将按照空置房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本文链接: http://www.ablazeias.com/29952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常州律师 瓯海律师 杭州资深律师 安庆太湖县律师 鹿邑县律师 武宁律师 西安灞桥区律师 衡阳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请律师 杭州资深民事律师 杭州工伤纠纷 嘉兴律师网 鞍山律师 佳木斯律师 泉州律师 定西律师 常山律师 寻乌律师 浔阳区律师 芜湖鸠江区律师 重庆渝北区律师 大连金普新区律师 成都龙泉驿区律师 西昌市律师 长治律师 贵阳律师 茂名律师 湛江律师 宜春律师 茂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