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已上市10年。谁应该对一楼的下沉负责?

时间:2024-04-12 作者:南阳律师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地表沉降,应该有相关物业出面,由所在区域的房屋管理委员会或房地登记部门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分摊一部分,另一部分由物业分摊,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由此造成房屋所有者损失的,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经济补偿。你说的建筑方应该就是开发商的施工单位,房屋所有者如果协调不下来,可以请所在街道和派出所联系开发商负责人,要求落实整改。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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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保质期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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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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