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回

时间:2023-11-20 作者:南阳律师

原则上,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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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在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撤回。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且达成协议的,就可以由仲裁的申请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但是之后一般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仲裁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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